关于开展人才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机构、各部门:
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人才项目培育建设的有关规定,近期将开展省级、校级人才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检查范围
2021年-2024年立项的省级、校级人才项目。
材料提交和要求
(一)年度检查项目需提交进展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。
(二)结项验收项目需提交结项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。
各教学机构统一收集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,填写汇总表。
(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均使用A4双面打印,装订成册;电子版使用U盘或光盘提交。)
检查流程
(一)6月28日前,项目负责人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所在教学机构初审;
(二)7月3日前,教学机构审核整理后,将材料和汇总表报人事处704室;
(三)7月10日前,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并公示结果。
特此通知。
人事处
2025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