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香港内部精准资料+官方单位自行采购
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机构、各部门:
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安徽省有关采购政策以及学校采购管理相关规定要求,为做好单位自行采购相关工作,经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单位自行采购范围
除不允许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外,各单位可以按本通知有关规定在单位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下、经费预算范围内自行采购。
(一)不允许自行采购的项目
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以下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自行采购。
1.工程项目: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装修、拆除、修缮等,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;
2.通用办公设备: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A3黑白打印机、A3彩色打印机、A4黑白打印机、A4彩色打印机、液晶显示器、扫描仪、复印机、投影仪、多功能一体机、碎纸机、空调机等13类设备;
3.办公家具;
4.不符合学校财务报销规定的采购项目。
【注】(1)“工程项目”如需采购,须提交学校后勤管理处(基建办公室)按规定实施采购。“通用办公设备”和“办公家具”每年学校安排批量集中申购,须按学校有关通知要求进行申报。
(2)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科研“放管服”要求,采购用于科学研究的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打印机、液晶显示器、扫描仪、复印机、投影仪、多功能一体机、碎纸机,纳入“科研设备”采购管理。使用教研、科研、人才等个人项目经费,可在单位自行采购限额内自行采购上述品目,但必须用于科学研究且符合项目经费预算开支要求。
(二)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
以下项目原则上须执行框架协议采购,即在省级主管部门框架协议采购的入围供应商处进行采购。符合单位自行采购限额标准的,可在协议范围内选择相关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。
1.社会车辆租赁服务(办公室归口管理);
2.资产评估服务(国有资产管理处归口管理);
3.审计服务(审计处归口管理)
4.机动车保险服务(办公室归口管理,学校公务车适用);
5.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(办公室归口管理,学校公务车适用);
6.车辆加油、添加燃料服务(办公室归口管理,学校公务车适用)。
(三)执行定点采购的项目
执行定点采购的项目,需在省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招标入围的供应商处进行采购。符合单位自行采购限额标准的,可在招标协议范围内选择相关定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。
二、单位自行采购限额标准
(一)货物项目
1.使用教研、科研、人才项目经费:单项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下;
2.使用其他经费:单项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下。
(二)服务项目
1.使用教研、科研、人才项目经费:单项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下;
2.使用其他经费:单项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下。
三、单位自行采购备案数额标准及流程
(一)自购备案数额标准
1.使用教研、科研、人才项目经费:5000元(含),其中采购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打印机、扫描仪、复印机、照相机等设备的低于5000元也应当进行备案;
2. 使用其他经费:5000元(含)。
(二)自购备案流程
采购金额达到备案数额标准的,须在采购管理系统进行自购备案。除涉密项目外,学校对备案项目的采购单位、采购内容、拟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等信息进行网上公示,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学校相关部门调查不影响项目执行的,可按学校合同管理有关规定与成交供应商商定采购合同,并在采购管理系统进行合同备案。
自购备案及合同备案操作指南见附件1。
四、单位自行采购方式
(一)使用教研、科研、人才项目经费
详见《香港内部精准资料+官方教科研项目经费采购管理实施细则》。
(二)使用其他经费
1.备案数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,除框架协议和定点采购项目外,可直接采购,也可采取网络平台采购或市场比选采购。
2.备案数额标准以上、自行采购限额以下的非框架协议和定点采购项目,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方式采购:
(1)在学校认可的网络平台直接采购。
(2)在大型商场或超市采购,销售发票为机打发票且发票票面打印品目明细的,可直接采购;
(3)通过邮政局或报刊社订购报纸期刊的,可直接采购;
(4)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(单一来源),须阐明理由(提供“唯一性”依据),填写《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会商表》,并经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可直接采购;
(5)其他情况原则上应采取市场比选采购;
自行采购完成后须填写《香港内部精准资料+官方单位自行采购活动记录表》,在采购管理系统进行备案。
五、单位自行采购程序
使用单位应按《单位自行采购工作流程图》(附件2)有关流程做好自行采购的审批、采购、备案、合同签订、验收、入账、支付和归档工作。
1.经费审批:使用单位在自行采购前应征得相关审批人的同意。
2.采购执行:根据经费性质,严格按照上述单位自行采购方式进行规范采购。
3.备案:自行采购达到各类备案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,采购完成后须在采购管理系统内进行备案。
4.合同签订:单位自行采购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,原则上应使用学校统一制订的合同模板。在采购管理系统内进行合同备案,再持系统内打印的《合同审批表》和合同原件(由经费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)到学校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。
5.验收、入账、支付:自行采购完成后,须按学校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验收、资产登记和财务报销手续。使用单位在自行采购时,经办人须使用公务卡或通过学校财务对公转账支付,其中在第三方网络采购平台采购的,应联系网络采购平台供应商提供发票,并需保留相关订单截图。
6.档案归档:备案数额以上的采购项目,使用单位须整理采购活动相关资料并做好归档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单位自行采购由各采购单位承担主体责任,须对采购行为的真实性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、采购程序的合规性、采购合同的合法性负责。严禁将应该由学校组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自行采购。各单位应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,加强自行采购内控机制建设,有效防范采购风险。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加强对单位自行采购活动的监督指导。
2.使用各类项目经费进行自行采购时,须严格按项目预算开支范围进行采购,不得采购与项目研究无直接相关的货物或服务。
3.单位自行采购原则上须使用统一制订的表格(如自行采购活动记录表、报价函模板、采购合同模板等,附件3),可登录“香港内部精准资料+官方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-下载专区”栏下载使用。
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过程中所依据的上位政策如有新规定的,以新规定为准,学校将及时更新发布。
特此通知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5年7月2日